廈門市物業管理協會關于開展2009年度市物業管理示范項目復查工作的通知
廈物協[2009]3號
各物業服務企業:
根據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物業管理示范項目復查工作的要求,經研究,市物協決定于2009年5月上旬開展2009年度廈門市物業管理示范項目的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復查項目
按照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文件規定,獲得廈門市物業管理示范或優秀的項目每三年復查一次。2009年度對2006年獲得廈門市物業管理示范稱號的11個項目(詳見附件1)進行復查。
二、提交材料
1、《廈門市物業管理示范(優秀)項目復查申報表》一份;
2、項目三年來管理總結報告一份;
3、項目自評分表一份;
4、決定不參加復查,放棄市物業管理示范(優秀)稱號的項目,現管理單位應向市建設與管理局及市物業管理協會提交退出復查報告各一份。
以上材料須于3月5日至3月31日期間交到協會辦公室。
三、復查時間
初定五月上旬與新項目考評工作同步開展,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評方式
考評專家從市建設與管理局的專家庫中抽調組成,分內業、外業、設備三個小組,依據建設部2000年度修訂后的《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的標準》要求,到項目現場以查看檔案資料、現場考核、隨機走訪業主的方式進行。
管理單位有變更的,該稱號列為現管理單位的業績。對考核中發現較大的管理責任問題時,由市建設與管理局向項目管理單位及業主委員會等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組織專家進行再復核。對管理水平確實下降,達不到標準,不能起到示范作用的項目,將取消其相應稱號。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1:市示范(優秀)項目復查申報表.xls
附件2:2006年市示范項目名單.doc
主題詞:物業管理 示范項目 復查 通知
廈門市物業管理協會 二○○九年三月二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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