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立信廣場管理服務中心榮獲思明區“文明單位”
[HTML]
繼獲“青年文明號”后,在短短不到三個月的時間,立信廣場再一次榮獲思明區2008年度“文明單位”的稱號,這也再次反映了立信廣場對整個團隊精神文明建設的高度重視。
“文明單位”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建設協調發展,成績顯著,經過群眾認可、單位申報和所在地黨委、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考核、推薦,各級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評選、命名的先進集體,是文明建設的綜合性最高榮譽稱號。
要獲得“文明單位”的稱號,必須通過以下七項考核標準:一、班子建設好;二、思想建設好;三、道德建設好;四、法制建設好;五、文化建設好;六、環境建設好;七、經濟建設好。
根據以上標準,我管理處開展了一系列創建活動,如切實關心員工的生活和健康,讓員工充分感受到集體的溫暖;組織各項捐贈活動,加強員工的團結互助精神;還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不僅如此,我管理處對員工的精神面貌,儀容儀表方面也從不松懈,抓服務,樹形象,充分體現文明單位創建成效。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經過堅持不懈地狠抓文明單位創建工作,使我管理處精神風貌、服務水平、工作質量有了新的提高。員工儀容整齊潔凈,精神飽滿,待人接物彬彬有禮,工作學習緊張有序。相信,在活動期間所取得的成效比獲獎更讓人振奮人心!
盡管我們在文明單位創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們也應看到自身的不足之處,今后應更加努力,不斷將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引向深入。通過文明單位創建活動把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和整體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從而更好地為業主服務!
企業項目
Project
友朋期刊
Period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