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專項維修資金公示制度的通知
[HTML]
各有關單位:
為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專項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收支的透明度。根據《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我局下發了《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加強專項維修資金公示制度的通知》(廈建房〔2012〕29號)。根據通知要求,《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實施后第一個半年期間的日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應于
現截止2012年4月1日,還有100多個住宅小區(詳見附件)尚未掃描上傳至管理端,未在我局網站公示。2011年7月至12月的日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尚未在小區公示并掃描上傳的企業(含物業服務處),務必于4月15日前補公示并掃描上傳,否則將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業主委員會應主動公開日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支持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主動公開收支信息,并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相關資料的掃描和上傳工作。若因業主委員會的原因無法公示并掃描上傳的,請提供書面的情況說明,加蓋公章后傳真至我局房管處(傳真號碼:8122659),我局將轉街道辦督促業主委員會公示。
為進一步加強專項維修資金的公示工作,將日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的公示形成制度,于每年七月初,將當年一至六月的日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在小區顯著位置(如宣傳欄、梯道口公示欄等)公示,經業主確認無異議后,于7月31日前將公示資料掃描并上傳至管理端;每年一月初公示上年度七月至十二月的日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經業主確認無異議后,于元月31日前將公示資料掃描并上傳至管理端。
附件:尚未在市建設與管理局網站公示2011年下半年日常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小區名單(截止2012年4月1日)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
企業項目
Project
友朋期刊
Periodical